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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文書書寫制度:
1、遵循安徽省衛(wèi)生廳《病歷書寫規(guī)范》要求進行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的記錄。
2、根據(jù)《安徽省分級護理質量標準與實施要求》,護理人員對住院患者實行分級護理,按護理級別執(zhí)行各項護理措施,并做好記錄。病情變化時隨時記錄。
3、因搶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補記,并注明搶救完成時間和補記時間。
4、護理文書應由注冊護士書寫,書寫者需簽全名,如實習及試用期護士書寫的病歷應當經(jīng)過注冊護士的審閱、修改并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簽名;審查、修改應保持原記錄清晰可辨;修改和簽名一律用紅墨水筆,并注明修改時間。
5、病歷書寫時應當使用藍黑墨水(指定用其他顏色墨水填寫者除外),病歷書寫應當使用中文和醫(yī)學術語,使用規(guī)范漢字。
6、理文書應當文字工整,圖表、字跡清晰,語句表達準確、通順,符號、標點應用正確。書寫過程中出現(xiàn)錯字時,應當用雙線畫在錯字上,然后更正,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7、科室對歸檔前的護理文書,應由專人按安徽省制定的《護理文書質量評定標準》進行審核簽名后方可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