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條 考生應在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 份證、軍隊人員有效證件(包括解放軍及武警部隊的軍(警)官證、文職干部證, 士兵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 證等在有效期內使用的證件。)進入指定的試室。無準考證、無有效身份證件或人證 不符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忌M入試室后,應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驗。
第二條 參加紙筆考試的考生除攜帶相關證件和必需文具(2B書寫鉛筆、橡皮、藍色或 黑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紙張、涂改用品及各 類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其他物品入場。參加人機對話考試的考生 除攜帶相關證件外,禁止攜帶其他物品入場。
第三條 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考生方能交卷離場。
第四條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保持試室安靜。試室內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 、互打手勢、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嚴禁冒名替考
第五條 考生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參加紙筆考試的考生遇有試卷分發(fā)錯誤、字 跡模糊和答題卡污損等情況,可舉手向監(jiān)考人員報告;參加人機對話考試的考生遇有 考試機異?;蚱渌麢C器故障,可舉手示意,由監(jiān)考人員處理,考試總時間不會受到影 響。
第六條 參加紙筆考試的考生須嚴格按照要求使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除填涂、填寫規(guī) 定內容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識。漏填、錯填、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答題 卡一律無效。
第七條 因考生原因致使試卷、答題卡損毀的,一律不予更換。
第八條 考試結束,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參加紙筆考試的考生應將試卷和答題卡翻放 在桌面上,等候監(jiān)考人員核驗回收后離場。嚴禁考生將試卷、答題卡及稿紙帶出考場 外。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試試室,不得在試室附近逗留、評論。
第九條 考生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 如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