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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蓄積作用的概念
外源化學物連續(xù)或反復多次地與機體接觸,當其吸收速度超過生物轉化和排泄的速度時,在體內的總量就會逐漸增加并貯留,這種現象稱為蓄積作用。蓄積作用是發(fā)生慢性中毒的基礎。
1.物質蓄積 化學分析的方法能夠測出機體內存在該物質或其代謝產物時。
2.功能蓄積(損傷蓄積) 多次接觸一定時間后,雖不能測出該物質或其代謝產物,但機體有慢性中毒的癥狀出現。
?。ǘ┬罘e毒性試驗方法(蓄積系數法)
多次染毒累積總劑量與一次接觸該物質產生相同效應的劑量的比值,即為蓄積系數(K值)。分級:<1 高度;1~ 明顯;3~ 中等;5~輕度蓄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