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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輔導
1、在接受過敏試驗前,病人一定要將自己過去是否使用過該藥物,及對其是否發(fā)生過過敏反應等情況,如實向醫(yī)務人員反映,以便醫(yī)務人員決定是否還使用該藥物。如病人以前曾對青霉素等抗生素過敏,則應禁止再做其過敏試驗。
2、過敏試驗須經 15- 20分鐘后,觀察注射部位 (皮丘 )有無變化。如發(fā)紅、發(fā)硬,增大超過1厘米,或感覺皮丘處發(fā)熱、發(fā)癢等,即為過敏試驗陽性,表示對該藥物過敏,病人則不能應用此種藥物。如必須應用該藥物 (如破傷風抗毒素、狂犬病病毒血清等 ),必須進行脫敏注射。
3、注射后,皮丘局部不要按揉、摩擦,不要讓它受到任何刺激,以免造成人為的紅腫,影響試驗結果的觀察。
4、在試驗的觀察時間內,不要遠離注射室。因為有的病人即使是很小量的試驗藥液,也會發(fā)生很嚴重的過敏反應。
5、在試驗中,如感到心慌、胸悶、氣促、頭暈、惡心、嘔吐、腹痛等不適時,應立即告之醫(yī)務人員,以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
6、有的過敏反應會延遲出現(xiàn),有的病人在過敏試驗后 24- 48小時內才出現(xiàn),這種過敏反應稱為遲發(fā)反應。因此,即使過敏試驗陰性者,在用藥過程中仍需仔細嚴密觀察。尤其是注射第一次藥物時,應在注射后觀察半小時無反應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