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各期血吸蟲病的診斷標準,治療方法及防治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疫區(qū)專業(yè)機構開展血吸蟲病防治工作和全國各級各類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對血吸蟲病患者的診治。
2.診斷原則
根據疫水接觸史,結合發(fā)熱、腹瀉、肝腫、肝纖維化門脈高壓等主要癥狀、體征及寄生蟲學檢查,血清免疫學檢查、血象檢查結果等,予以診斷。
3.診斷標準
3.1 急性血吸蟲病
3.1.1 發(fā)病2周至3月有疫水接觸史。
3.1.2 發(fā)熱、肝臟腫大與周圍血液嗜酸粒細胞增主要特征,伴有肝區(qū)壓痛、脾腫大、咳嗽、腹脹及腹瀉等。
3.1.3.糞檢查獲血吸蟲卵或毛蝴。
3.1.4 環(huán)卵、血凝、酶標、膠乳等血清免疫反應陽性(環(huán)卵沉淀試驗環(huán)沉率>3%及(或)間接血凝滴度>1:10,酶標反應陽性,膠乳凝集試驗滴度>1:10)。
疑似病例 具備3.1.1與3.1.2項。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加3.1.3.
臨床診斷 疑似病例加3.1.4.
3.2 慢性血吸蟲病
3.2.1 居住在流行區(qū)或曾到過流行區(qū)有疫水接觸史。
3.2.2 無癥狀,或間有腹痛、腹瀉或膿血便。多伴有以左葉為主的肝臟腫大,少數伴脾臟腫大。
3.2. 3 糞檢查獲血吸蟲卵或毛蚴,或直腸活檢無治療史者發(fā)現血吸蟲卵,有治療史者發(fā)現活卵或近期變性蟲卵。
3.2.4 無血吸蟲病治療史或治療3年以上的病人,環(huán)卵沉淀試驗環(huán)沉率>3%及(或)間接血凝試驗滴度>1:10,酶標反應陽性,膠乳凝集試驗滴度>1:10;未治或治后1年以上的病人血清血吸蟲循環(huán)抗原陽性。
疑似病例。具備3.2.1與3.2.2項。
確診病例 疑似病例加3.2.3.
臨床診斷 疑似病加3.2.4.
3.3 晚期血吸蟲病
3.3.1 長期或反復的疫水接觸史,或有明確的血吸蟲病治療史。
3.3.2 臨床有門脈高壓癥狀、體征,或有侏儒或結腸肉腫芽表現。
3.3. 3 糞檢找到蟲卵或毛蚴,或直腸活檢無治療史者發(fā)現血吸蟲卵醫(yī)`學教育網整理,有治療史者發(fā)現活卵或近期變性蟲卵。
3.3.4 血清學診斷陽性,標準參見3.2.4.
疑似病例 具備3.3.1與3.3.2項。
確認病例 疑似病例加3.3.3.
臨床診斷 疑似病例加3.3.4.
4、處理
4.1 化療
4.1.1 個體化療
4.1.1.1 急性血吸蟲病般用吡喹酮總劑量120mg/kg(兒童140mg/kg)的6天療法。
4.1.1.2 慢性血吸蟲病一般用吡喹酮40mg/kg一次頓服或1日2次分服。
4.1.1.3 晚期血吸蟲病一般可用吡喹酮總劑量60mg/kg,于1至2日內分3—6次服。
4.1.2 群體化療
4.1.2.1 通過糞檢抽樣調查,以行政村為單位,凡血吸蟲感染率高于20%的地區(qū),不進行病原或血清學檢查,對5歲以上60歲以下當年有疫水接觸史而無禁忌癥的人群進行普治。普治用吡喹酮40mg/kg頓服或分2次服。
4.1.2.2 對抽樣調查感染率在20%以下的流行區(qū),宜進行糞檢或血清免疫反應檢查,凡符合3.3.3或3.2.4條件之一者,給于吡喹酮40mg/kg治療。
4.1.2,3 漁、船、牧民及其它頻繁接觸疫水的人群,不作檢查,按上述劑量每年治療1次,或2次。
4.1.2.4 中、重度流行區(qū)的家畜(黃牛、水牛為主)每年?;熞淮?,宜與人群化療同步進行。家畜化療黃??捎毛F用吡喹酮30mg/kg頓服,水牛25mg/kg頓服,豬30mg/kg頓服醫(yī)`學教育網整理。
4.1,2.5 化療時間 在流行區(qū),人群化療一般可在入冬感染季節(jié)結束以后進行,家畜化療最好與人群化療同步進行。
4.2 滅螺
4.2.1 對釘螺面積大的流行區(qū),一般宜處理易感地帶的釘螺孽生地,以化學滅螺藥氯硝柳胺殺螺為主,每年l一2次。輔以必要的、盡可能結合生產的改變釘螺孽生環(huán)境的滅螺方法。
4.2.2 對釘螺面積局限的流行區(qū),以結合生產、水利改變環(huán)境為主,輔以藥物殺滅。
4.3 防護
在感染性釘螺密度高的地方,特別是江、湖、洲、灘地區(qū),必須做好血吸蟲病防護工作。
防護方法根據當地情況酌定。包括用殺尾蚴劑殺滅水中尾蚴、改變耕作方式、或進行防護性滅螺,或用涂膚防蚴劑,以避免或減少人群接觸疫水,殺滅或排除水中尾蚴,或阻止尾蚴入侵。如已接觸疫水可進行早期治療。
4.4 安全用水
保護飲用水源,減少或避免人畜糞便污染;挖并或興建農村自來水;或用加熱或藥物殺死尾蚴后再使用,以減少或防止尾蚴入侵。
4.5 糞便管理
在查清當地糞便污染水源方式的基礎上,結合農村衛(wèi)生建設,制訂管理和處理糞便的具體措施,以防止糞便污染水源,殺死糞便中血吸蟲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