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應(yīng)付時,怎樣處理特殊煎法要求?
在中藥處方中,有時會根據(jù)藥物的特性或患者的病情需要,對某些藥材提出特殊的煎煮方法。這些特殊煎法的要求對于提高藥效、減少毒副作用具有重要意義。處理這類特殊要求時,可以參考以下幾個方面:
1. 先煎:對于一些質(zhì)地堅硬、有效成分難以溶出的藥材,如礦石類、貝殼類等,需要先單獨煎煮30分鐘到1小時后再與其他藥物合并煎煮。這樣可以使這些藥材的有效成分充分釋放。
2. 后下:某些揮發(fā)性較強或容易被破壞的藥材(例如薄荷、砂仁),則應(yīng)在其他藥物即將煎好前5-10分鐘加入,以減少有效成分的損失。
3. 包煎:對于含有大量細小顆?;蛘呓q毛的藥材,如車前子、旋覆花等,為了避免煎煮過程中產(chǎn)生懸浮物影響藥液澄清度或刺激咽喉,應(yīng)使用紗布包裹后放入鍋中與其他藥物一起煎煮。
4. 另燉/另煎:一些貴重藥材(如人參)或者需要長時間慢火熬制以充分提取其有效成分的藥材,建議單獨用小火慢慢燉煮1-2小時后再加入到其他藥液中混合服用。
5. 沖服:對于粉末狀或液體狀態(tài)可以直接用水或其他湯劑調(diào)和后直接服用的藥物(如阿膠、鹿茸),則不需要經(jīng)過煎煮過程。
6. 烊化:某些需要溶解在熱水中的藥材,比如明礬等,也應(yīng)單獨處理后再加入到藥液中。
7. 泡服:一些輕薄易碎或有效成分易于溶出的藥物(如菊花、金銀花),可以用開水浸泡10-20分鐘后直接服用。
8. 煎湯代水:對于需要大量水分才能充分溶解其有效成分的藥材,可以先用適量清水單獨煎煮取汁液代替部分煎藥用水來使用。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藥師應(yīng)嚴(yán)格按照處方上的指示進行處理,并向患者詳細說明正確的服藥方法和注意事項。如果對某些特殊煎法有疑問,應(yīng)及時與開方醫(yī)生溝通確認。
1. 先煎:對于一些質(zhì)地堅硬、有效成分難以溶出的藥材,如礦石類、貝殼類等,需要先單獨煎煮30分鐘到1小時后再與其他藥物合并煎煮。這樣可以使這些藥材的有效成分充分釋放。
2. 后下:某些揮發(fā)性較強或容易被破壞的藥材(例如薄荷、砂仁),則應(yīng)在其他藥物即將煎好前5-10分鐘加入,以減少有效成分的損失。
3. 包煎:對于含有大量細小顆?;蛘呓q毛的藥材,如車前子、旋覆花等,為了避免煎煮過程中產(chǎn)生懸浮物影響藥液澄清度或刺激咽喉,應(yīng)使用紗布包裹后放入鍋中與其他藥物一起煎煮。
4. 另燉/另煎:一些貴重藥材(如人參)或者需要長時間慢火熬制以充分提取其有效成分的藥材,建議單獨用小火慢慢燉煮1-2小時后再加入到其他藥液中混合服用。
5. 沖服:對于粉末狀或液體狀態(tài)可以直接用水或其他湯劑調(diào)和后直接服用的藥物(如阿膠、鹿茸),則不需要經(jīng)過煎煮過程。
6. 烊化:某些需要溶解在熱水中的藥材,比如明礬等,也應(yīng)單獨處理后再加入到藥液中。
7. 泡服:一些輕薄易碎或有效成分易于溶出的藥物(如菊花、金銀花),可以用開水浸泡10-20分鐘后直接服用。
8. 煎湯代水:對于需要大量水分才能充分溶解其有效成分的藥材,可以先用適量清水單獨煎煮取汁液代替部分煎藥用水來使用。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藥師應(yīng)嚴(yán)格按照處方上的指示進行處理,并向患者詳細說明正確的服藥方法和注意事項。如果對某些特殊煎法有疑問,應(yīng)及時與開方醫(yī)生溝通確認。
相關(guān)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