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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防火規(guī)章制度

2015-04-30 09:06  來源:醫(yī)學教育網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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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防火規(guī)章制度: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員工的安全,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訂實驗室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如下:

(一)負責實驗室防火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定期組織各實驗室義務消防員進行防火安全大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種火險隱患,實驗室主任為安全第一負責人。

(二)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對本實驗室進行防火安全自查,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增加、更換、調整和維修的滅火器材,實驗室領導做好監(jiān)督工作。

(三)在給學生上第一次實驗課前,指導教師必須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知識教育,講解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必須注意的事項。

(四)在進行實驗操作時,嚴禁帶電拆、接線路。任何人不得進行危及他人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操作。實驗結束時,必須在切斷所有電源后方可拆開線路和進行其它善后工作。妥善保管實驗室用過的廢試劑,并定期集中收集,統(tǒng)一銷毀。

(五)實驗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必須做到不同藥品分類隔離存放,專人保管,定量取用。并把實驗室存放化學危險品的種類和數量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六)實驗中出現任何不正,F象,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恢復實驗。實驗室嚴禁吸煙,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明火。

(七)實驗室鑰匙要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專人保管,實驗期間指導教師不得離開現場,不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

(八)實驗室內不準使用電爐燒水做飯。實驗中必須使用的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不得遠離現場。實驗完畢后,必須遠離易燃、可燃物品存放。

(九)實驗室內因各種原因發(fā)生火災、污染和中毒事故時,實驗人員必須立即進行現場人員疏散,同時注意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火情嚴重時,要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懂所在實驗室的火災危險性,會撥打火警電話“119”;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懂滅火的基本方法,會撲滅初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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