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危重證護理:
在臨床危重病證包括很廣,其劃分不是絕對的,可根據病種不同、病情輕重、緩急的程度來劃分。其一般護理常規(guī)如下:1.保持室內環(huán)境安靜、整潔、空氣流通,并根據病證性質調節(jié)溫濕度。
2.建立急癥病歷,每日測4次生命體征,連續(xù)3天。體溫在37.5℃以上者,每4小時測一次體溫。體溫正常后改為每日測2次。
3.密切觀察神志、瞳孔、面色、舌苔、脈象、皮膚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汗出、四肢活動、二便、治療效果、副反應等情況,并做好記錄。發(fā)現病情突變時,立即給予應急對癥處理,同時報告醫(yī)師,并做好搶救準備。
4.建立有效的靜脈通道,做好輸液、給藥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配血、輸血及相應準備。
5.在搶救過程中,必須嚴肅認真、迅速及時、準確,各項按正規(guī)要求執(zhí)行,并注明執(zhí)行時間,做好記錄。
6.隨時檢查各種管道是否通暢,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并注意觀察引流物的量、色、味和性質,做好記錄。
7.根據病情取正確臥位,對煩躁不安者宜加床欄或用約束帶妥善固定,防止發(fā)生意外。
8、對疑似服毒、診斷不明的昏迷患者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按病情及時收集各類相應標本(如嘔吐物、尿液等)送檢。
9.對診斷不明的腹痛患者禁用止痛劑。
10.發(fā)現傳染病應及時做好消毒隔離和傳染病報告。
11.凡涉及法律、刑事糾紛的患者,在搶救的同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2.手術患者應做好術前皮膚準備及藥物過敏試驗,做好記錄,通知手術室。
13.凡轉科、轉院的垂危患者應做好護送及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