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規(guī)定進行處方審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處方日期、醫(yī)師簽名/蓋章等,項目不全則不予調配。
2.審閱處方藥名、劑量、劑數、先煎、后下等書寫是否規(guī)范,如有疑問立即與處方醫(yī)師聯系,更改之處需醫(yī)師再次簽名。
3.如有相反、相畏藥物時不予調配,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確屬病情需要時經醫(yī)師再次簽名后方可調配。
4.當處方劑量超量時,特別是有毒劇藥如制川烏、制草烏、制附子、麻黃、馬錢子、細辛等超過用量,應與處方醫(yī)師聯系糾正或重簽字后方可調配。
5.了解各種用藥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腎功能不全、老年、體弱者等忌服的中藥,必要時提示醫(yī)生及患者。
(二)劃價
1.由于中藥的別名較多,劃價工作宜由中藥專業(yè)人員完成。
2.經審方合格后才能劃價。
3.計價方法是將每味藥的劑量乘以單價得出每味藥的價格,再將全方相加即得總價,以四舍五人的方法保留至分。
4.代煎藥可加收煎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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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配前再次審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藥劑量等,確認處方沒有差錯。
2.根據藥物不同體積重量選用適當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稱取貴重或毒性藥,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證劑量準確。稱量前檢查定盤星準。
3.一方多劑時用遞減分戥法稱量,每味藥應逐劑回戥,特別是毒性藥禁止憑主觀估量,更不可隨便抓配。
4.堅硬或大塊的礦石、果實、種子、動物骨及膠類藥,調配時應搗碎成小塊或粗末入藥。
5.不得將變質、發(fā)霉、蟲蛀等藥品調配入藥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6.為便于核對,按照處方藥味順序調配,順序間隔擺放。
7.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藥品必須單包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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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復核藥品與處方所開藥味和劑數是否符合,有無多配、漏配、錯配、摻混他藥或異物等現象;
2.有無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劑量等;
3.有無變質、發(fā)霉、蟲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搗碎等;
4.是否將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要求藥品單包;.
5.抽查劑量準確程度,要求每劑重量差異不超過±5%,貴重藥和毒性藥不超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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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對處方姓名和取藥號牌后,詢問患者開藥劑數以便再次核實。
2.詳細說明用法用量及用藥療程,藥品外包裝袋上印制常規(guī)煎藥方法,對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向患者特別說明和提示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3.耐心解釋患者有關用藥的各種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