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問】何謂因時、因地、因人制宜?舉例說明。
【回答】答復:1.因時制宜
(1)概念:四時氣候的變化,對人體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均產生一定的影響:根據不同季節(jié)氣候的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就是因時制宜。
(2)應用:一年四季,有寒熱溫涼的變遷,所以治病時,要考慮當時的氣候條件:例如:春夏季節(jié),氣候由溫漸熱,陽氣升發(fā),人體腠理疏松開泄,即使外感風寒,也應注意慎用麻黃、桂枝等發(fā)汗力強的辛溫發(fā)散之品,以免開泄太過,耗傷氣陰;而秋冬季節(jié),氣候由涼變寒,明盛陽衰.人體腠理致密,陽氣潛藏于內,此時若病熱證,也當慎用石膏、薄荷等寒涼之品,以防苦寒傷陽:故曰:”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素問·六元正紀大論》):所謂“用溫遠溫”。“遠”,避之謂;前者之“溫”。指藥物之溫,后者之“溫”。指氣候之溫:就是說用溫性藥時,當避其氣候之溫:余者與此同義。
2.因地制宜
(1)溉念:根據不同地理環(huán)境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就叫因地制宜。(2)應用:不同的地理環(huán)境,由于氣候條件及生活習慣不同,人的生理活動和病變特點也有區(qū)別,所以治療用藥亦應有所差異:如我國西北地區(qū),地勢高而寒冷,其病多寒.治宜辛溫;東南地區(qū),地勢低而溫熱,其病多熱,治宜苦寒—說明地區(qū)不同。患病亦異,而治法亦當有別:即使相同的病證,治療用藥亦當考慮不同地區(qū)的特點,例如,用麻黃、掛枝治療外感風寒證,在西北嚴寒地區(qū),藥量可以稍重,而在東南溫熱地區(qū),藥量就應稍輕、此外,某些地區(qū)還有地方病,治療時也應加以注意。
3.因人制宜
(1)概念:根據病人年齡、性別、體質、生活習慣等不同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叫做因人制宜。
(2)應用:在治療時不能孤立地看待疾病,而要看到病人的整體情況.如:
①年齡:年齡不同,生理機能及病變特點亦不同,老年人氣血衰少,上機減退,患病多虛證或正虛邪實,治療時,虛證宜補,而邪實須攻者亦應注意配方用藥,以免損傷正氣:小兒生機旺盛,但氣血末亢.臟腑嬌嫩,且嬰幼兒生活不能自理,多病饑飽不勻,寒溫失調,故治療小兒,當慎用峻劑和補劑。一般用藥劑量,亦必須根據年齡加以區(qū)別。
②性別:男女性別不同,各有其生理特點,特別是對婦女有經期、懷孕、產后等情況,治療用藥尤須加以考慮。如妊娠期,禁用或慎用峻下、破血、滑利、走竄傷胎或有毒藥物.產后又應考慮氣血虧虛及惡露情況等。
③體質:在體質方面,由于每個人的先天稟賦和后天調養(yǎng)不同,個體素質不僅有強弱之分,而且還有偏寒偏熱以及素有某種慢性疾病等不同情況,所以雖患同一疾病,治療用藥亦當有所區(qū)別。如,陽旺之軀慎用溫熱,陰盛之體慎用寒涼。其他如患者的職業(yè)、工作條件等也與某些疾病的發(fā)生有關,在診治時也應該注意。
因時、因地、因人制宜的治療原則,充分體現了中醫(yī)治療疾病的整體觀念和辨證論治在實際應用上的原則性和靈活性。必須全面地看問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問題所屬科目:中醫(yī)執(zhí)業(yè)助理醫(yī)師---中醫(yī)基礎理論